垃圾清运承包合同12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垃圾清运承包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垃圾清运承包合同1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及时清运处理甲方山厦总厂厂区及宿舍区、新厂、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厂区及宿舍区、外租仓库区(包括鞋城、天华、融通、金锺、忠礼、曜良仓、鸿源、源昌、盛东、金锋仓共计10个仓库区)的生活垃圾,外租仓库区可以因应甲方生产经营状况,予以变动区域,但保持仓库区数量不变。
如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或者政府征收,除山厦总厂及宿舍区以外,双方同意可以减少承运区域,乙方亦同意相应减少承包费用(可以变动的承包区域为:新厂厂区、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厂区、任屋宿舍区),按照以下原则减少承包费用:
在减少以上任何一个区域的基础上不予扣除承包费用金额,减少以上任何二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人民币壹仟园整,减少以上任何三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贰仟园整,减少以上任何四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参仟园整,减少伍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肆仟园整。
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友好协商,乙方承包甲方的生活垃圾清运任务,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 甲方责任
1、 ……此处隐藏6565个字……证每周不少于1次,冬季每月不低于4次,夏季每月不低于6次。村指定专人对垃圾清运做好记录。村进行不定时检查,如有未及时清运而发生的“爆桶”现象或者由市、镇检查群众举报而导致村委会被通报的,甲方将作100—500元一次的扣罚款处理。
3.垃圾放置:承包人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将垃圾清运至镇集中点,委托人指定垃圾放置地点,与之发生的垃圾放置相关纠纷由甲方负责。
4.安全责任:在承包合同期间,承包人所属作业人员在清运过程中注意自身人身安全,所发生的任何身体损伤、医疗或清运过程中对第三人所发生的责任概由承包人负责,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
三、承包费用和结算方式:承包人在清运过程中的餐费、人工费、油费、车辆维修费用等均由自己负责,不得借故加价或要求任何附加费用;乙方收取甲方垃圾池内村内生活垃圾的清运费,按照村户籍人口人均20-24元/年标准收取,全村户籍总人口人,合计垃圾清运费元(含税费)。每6个月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清运费用,乙方开具正规的税务票据。
四、承包人必须切实履行垃圾清运职责,因清理不及时或者清理达不到甲方要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不及时整改超过3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后,垃圾量如无增减可顺延。
五、合同期限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特此注明:今后因政策性要求垃圾分类事宜,甲、乙双方重新协定清运价格。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或另定协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环卫部门备案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望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