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工承包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工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清工承包合同1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 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工期和施工安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围:
本标段内的所有浆砌石拱桥(共十座,施工图纸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二、承包方式:
以每座浆砌石拱桥为单位,包清工,施工中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承包价格及其他
1.浆砌石拱桥/座。
2.未包括的施工项目其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3.付款方式:施工过程中每座浆砌石拱桥主体完工后付工程款元,全部完工后付工程款 元,待业主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四、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过程中各方关系的协调工作,但由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纠纷除外。
2.负责提供各主要分项工程的书面施工技术交底,并根据施工质量要求,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
3.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供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
4.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
五、乙方责任:
……此处隐藏6031个字……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十五、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十六、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因不可归责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八、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须对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检验后方可使用。
2.乙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a、材料进场
b、隐蔽工程
c、水路、电路改造
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e、细木工衬底工程
f、面板、木线、实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墙、顶面基础处理
i、吊顶工程龙骨面板
j、各部位板块铺贴
k、工程中期验收
l、工程总体竣工验收。
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的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