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工程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土石工程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土石工程合同1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以诚信、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合同,并自愿承担合同条款的各项义务。
一、 项目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工期:
四、 工程保证金:
1、 自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机械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
2、 甲方在收取乙方保证金后,甲方必须按期保证乙方按时开工,自交保证金之日起2个月内不开工,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实际完成工程量10万方后,甲方一次性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五、 合作方式:
由乙方为甲方储料场项目所涉土地进行挖、运、平。
六、 甲方义务与责任:
1、 土石方工程:占地220亩,开掘深度不超过35米,运距2公里内(含2公里)单价16元/m?(含税),深度超过35米,运距超过2公里单价另行协商,遇石方、煤在土方单价的基础上;另行协商,燃油乙方自负,工程总量初估为92404620元。
2、 结算方式:按甲乙双方共同测量的月报 ……此处隐藏18410个字……的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七、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方法:每星期一结算,星期二付款。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违约责任
8.1.1若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按产值月报时间与约定支付时间承担银行同期,三倍贷款利息。
8.1.2工程结算尾款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甲方延误付款承担欠款总额的三倍银行贷款利息。
8.1.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三天以上),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窝工人员损失和机具设备闲置费,(挖机每台每天元计算、运输车辆每天每辆按500元计算)并相应顺延工期,若甲方要求乙方通过赶工方式保证按合同约定工期按期完工,则应由甲方承担采取赶工措施及增加的合理费用。
8.1.4如甲方未按合同执行,按工程总造价
8.2乙方违约责任
8.2.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2.2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工程计划进度(以施工进度计划为依据)乙方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将自动退场。
8.2.3乙方工程质量低劣,同一位置经甲方三次责令整改,乙方
在整改期限内不采取整改措施,不提交整改报告,由甲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令其退场,乙方应按本工程造价总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它约定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为准,与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十、纠纷解决办法
甲方与乙方如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