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劳动合同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变更劳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变更劳动合同1员工:
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LD- /)进行下列第 项变更:
1)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变更为:固定期限,自定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工作岗位变更为在(部门/企业)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3) 乙方工作地点变更为。
4) 乙方岗位工作时间变更为。劳动合同变更5) 乙方基本工资变更为人民币元/月。
6) 乙方税前岗位津贴变更为人民币元/月。
7) 乙方税前绩效工资变更为人民币 元/月。
8) 甲方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变更为:
(1)国家和工作地的有关规定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费
(2)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缴纳小城镇社会保险费;
(3)国家工作地的有关规定缴纳 □失业 □生育 □工伤 社会保险费。(以下无正文)
特此通知
单位:上海xxxxxx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盖章)
年 月 日
签 收
□ 本人同意上述通知中的变更内容并将于 ……此处隐藏4751个字……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和事先约定执行。
单位如果随意“降薪”,用人单位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无法出具经济困难的证明,未按法定程序降低劳动者工资收入,就会被判定违反法律规定,承担劳动法律责任,最终仍要支付经济补偿。
变更劳动合同15案例:王某于20xx年应聘到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做房产经纪人,公司与他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合同快到期时,公司人事经理找到他说,这一年里,他工作非常出色,打算延长他的劳动合同期限,于是双方就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成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可去年在王某的合同到期前,公司人事经理却通知他说,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让他提前做好准备。王某觉得尽管单位和他变更了一次劳动合同期限,但也应该算是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他是不是可以要求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评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对象,只限于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即依法可以变更的条款,但合同当事人条款及合同期限条款等是不能进行变更的。而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原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执行后,由于工作需要,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继续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续签的定义和特征,延长劳动合同到期时间符合劳动合同续签的相关特征,因此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应该算是续签了劳动合同。根据王某首次和单位已签订过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然后又延长了1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完全符合两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的规定,只要王某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就应当订立。房地产中介公司试图以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方式来规避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数,是法律所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