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劳动合同

时间:2023-02-25 15:53:14
保密劳动合同

保密劳动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密劳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密劳动合同1

浙江红房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业务需要,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以后双方续有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贰个月为试用期,协议期满终止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及职责:

1、甲方雇用乙方从事电话营销工作,

①按上级主管提供的客户联系资料,用电话的形式介绍公司产品,并征得客户的同意把公司产品图册邮寄给客户。

③每个月至少有效邮寄公司图册量为800册。

④以及完成甲方(管理人员)交办的其他任务。

2、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仔细阅读甲方企业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附后),并明确表示严格遵守并自愿接受考核的奖励和处罚。

三、劳动纪律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工作安全和身心健康。

……此处隐藏22171个字……过程需要了解和考虑的内容。

违约金和竞业限制是困扰职场人士跳槽的两大枷锁。

人力资源专家高瑞指出,在199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法》中,没有对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做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实践中,劳动者离职后,如果劳动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劳动者要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而在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况,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第二种情况就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和保密事项方面有约定,而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于这两种情况的违约金数额,也不是由用人单位随意确定的,《劳动合同法》对此也是有很细致的规定。例如第一种情况,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竞业限制不适用于一般员工

据某媒体报道,据***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员工介绍,3月中旬公司发下一份《知识产权暨保密协议书》,要求一定等级以上员工签订。协议书复印件显示:员工自离职日起两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在***所在国家及地区从事任何与公司方业务或其业务有关事务的相竞争行为。

对于保密事项和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限制和规定。首先是竞业限制的适用人群,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于一般员工,是不能使用该条款进行约束的;其次,对竞业限制的期限也做了规定,就是“不得超过两年”;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这些限制并不是单方面的,单位也要为此履行他的义务,就是要“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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